【疫情轮休建议,疫情安排员工轮休待岗】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员工工资调整的法律分析及建议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 、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这一规定为企业与员工协商调整工资提供了政策依据 。

不予支付工资: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 ,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情况分析:遵守规定:劳动者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的 ,企业正常支付工资。不遵守规定: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的,企业可不付工资。

武汉疫情期间 ,企业与员工协商降薪是合法的 。分析如下:法律依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 ,采取调整薪酬等方式来稳定工作岗位。
人社部关于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12条意见
规范用工管理:企业不得因职工被隔离或采取紧急措施而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对不愿复工的职工,企业工会需宣讲政策并劝导返岗;经劝导无效或无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可依法处理 。裁员企业需制定方案并依法履行程序 ,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该意见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疫情对劳动关系领域的影响 ,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广大企业和职工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 ,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动员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出以下意见 。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人社部发〔2020〕8号)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 (一)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
“共享用工 ”是缺工企业与未复工企业之间的余缺调剂 ,不改变原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需保障劳动者权益,督促借调企业提供劳动保护 。合作企业需签订民事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原用人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借出员工 ,也不得通过“共享用工”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责任。
携程回应轮岗轮休:涉及部分部门,协商而非强制执行
〖壹〗、携程回应轮岗轮休政策:仅涉及部分业务量受疫情严重影响的部门,通过协商征询员工意见后实施,非强制执行 ,且将根据业务恢复情况动态调整。政策背景与目的受新冠疫情冲击,旅游行业全面停滞,携程虽具备一定抗风险能力 ,但仍需主动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
〖贰〗、对此携程回应轮岗轮休称,携程部分业务正处于停滞状态,业务量减少严重的部门没必要全员全日工作,采取与实际工作量相匹配的轮岗轮休工作模式可以实现共赢。同时 ,携程回应轮岗轮休模式仍处于与员工协商阶段,并非是强制执行。
〖叁〗、居家办公期间,企业一般不可以强制要求员工调休 ,但可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安排调休。具体分析如下:法律对调休安排的核心要求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及人社部相关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年休假需“根据生产 、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 ,统筹安排” 。
〖肆〗、集中休假与集中工作的平衡需以协商为前提法律允许企业通过调休、轮岗轮休等方式降低疫情损失,但需与员工达成共识。例如,企业可将停工期间视为带薪休假 ,或用周末加班调休弥补停工损失,但需避免单方面强制执行。
〖伍〗 、与出勤相关的补贴可不支付:如餐补、车补等因未实际到岗产生的补贴,企业可暂停发放 。企业若经营困难 ,需通过协商调整薪酬或用工方式,而非直接降薪裁员 协商优先:企业应与员工或工会沟通,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 、缩短工时等措施稳定岗位,尽量减少裁员。
